《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方案》印發(2022全文)
發布時間:2022-04-01
來源:河北天創管業有限公司
近日,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分別針對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共提出了12項重點任務,力爭到2025年底,實現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統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升、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目標。“十三五”期間,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全國實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有效提升了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續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凈化了道路通行秩序。“十四五”期,隨著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的快速推進、高密度公路網加速形成,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持續大幅度增長,多樣化、高強度出行需求將給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進公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制定本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樹牢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路警協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精準施策、標本兼治”的工作原則,推動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促進交通秩序管理從“粗放式”向“精細化”轉變,力爭到2025年底,實現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統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升、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目標,為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環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聯合公安部門對事故易發多發點段進行評估,從人、車、路、環境、管理等方面運用各種技術手段詳細分析事故成因,從完善交通安全設施、促進規范行車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優化公路安全通行環境的實施計劃,并提請當地政府統籌解決整治工作遇到的問題。對情況較為復雜、治理難度較大的重點路段,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實地勘察,實行“一點一方案”、“一路一設計”,研究制定技術方案并予以實施。在整治實施之前,設置預警、提示等臨時設施,及時告知社會,降低安全風險。公安部門負責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工作。各地公安部門加強對轄區公路交通事故情況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易發多發點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從加強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強化重點交通違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術手段應用力度等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實施。重點加大對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與交通運輸部門聯勤聯動,協同開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1.精細提升安全防護能力。加強護欄連接過渡。鼓勵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并結合交通安全實際,提升路側護欄、出口分流端緩沖設施的防護能力,完善迎交通流護欄端頭安全處理。對建成較早的高速公路開展針對性調查,結合交通事故數據及原因分析,科學評估中央分隔帶護欄與現狀交通運行、防護需求適應情況,特別是碰撞中央分隔帶護欄事故多發、運營期交通運行狀況變化較大、大型車輛交通量增長較快等路段。中央分隔帶護欄適應性不足、確需升級改造的,要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17)要求,科學合理制定護欄改造方案。要結合高速公路改擴建、養護工程,分類、分批、分期推進中央分隔帶護欄提質升級。護欄改造期間,要切實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和交通組織工作,對改造施工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的路段,必要時應開展研究論證,確保中央分隔帶埋設管線及交通運行安全。(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2.科學規范信息指引。總結推廣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優化提升專項工作經驗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動態評估優化長效機制,根據運營期路網結構、交通運行狀況變化情況,充分考慮駕駛人需求,動態評估優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舊公路并行交匯、多運輸方式銜接、交通組織復雜等路段的指路標志信息指引、標線渠化誘導,確保標志、標線等設施布設合理、信息連續完整、路徑指引準確、路網信息一致,提升駕駛人視認與誘導效果。(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3.加強城際重要通道疏堵保暢。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為重點,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實施提速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降低因擁堵誘發交通事故風險。(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共同負責)4.加強惡劣天氣動態管控。團霧、凝凍、冬季冰雪、沙塵暴等惡劣天氣多發路段、養護作業區路段、容易發生交通擁堵路段、重載貨車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路段等,加強多元化的警示信息發布和安全誘導服務,強化分類分級動態通行管控,鼓勵惡劣氣象監測預警及保障裝備體系建設應用。(公安部門牽頭負責)5.改進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門架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補光燈眩光情況,進一步規范補光燈設置。(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共同負責)根據需要推進分車道通行管理,實施中重型貨車右側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擁堵易發路段硬路肩可動態調整、適當開放允許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提升應急緩堵疏堵能力。鼓勵各地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分類分級管控試點。(公安部門牽頭負責)1.重點提升穿城鎮路段。根據實際交通需求與城鎮化環境特點,優化沿線交通組織設計,在保障路側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調整和歸并中央分隔帶開口及路側出入口設置,解決開口過多等導致的風險隱患。(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具備條件的路段,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聯合向當地政府書面報告,推動當地政府根據交通狀況增設輔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分隔、行人過街、照明等設施,整理優化路側空間,實施路宅分離,改善行人、非機動車通行條件。要深入推進“一路多方”聯動機制,嚴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嚴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區、非公路標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圍內各類窨井蓋權屬關系,監督權屬單位落實管養責任。配合當地政府有序推動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維護集市期間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協同保障人民群眾安全有序出行。(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共同負責)2.重點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勵根據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級分類處置。清理通視三角區具備移除條件的障礙物,確保路口視線通透;明確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權,完善路權設施設置;優化進出口交通組織,鼓勵左、右轉彎專用道設置;優化標志、標線及渠化設施,規范車輛行駛軌跡,減少或分離交通沖突點,縮小沖突區域;鼓勵具備條件的路段實施“微小改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線形、調整平面交叉角度、調整支路縱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條件。(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近三年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增設或完善警告標志、標線、減速設施、示警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嚴格查處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隨意橫穿馬路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加強交通秩序管理,著力提升管控效能。(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共同負責)3.重點路段精細防護。公鐵并行交匯地段完善防護設施。對大型貨車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彎陡坡、重點橋隧特別是獨柱墩橋梁等路段進一步加強安全保障。一級公路及雙向四車道大流量二級公路,根據對向碰撞事故數量及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設計速度等,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逐步推進中央分隔帶護欄或隔離設施設置。加強護欄連接過渡,優化完善迎交通流護欄端頭安全處理。(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近三年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超過3人的臨水臨崖等路側險要路段增設或完善警告標志、減速設施、路側護欄。(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共同負責)4.加強通行安全管控。線形條件較好的路段以及學校路段、連續長陡下坡、急彎和出入口視距受限等路段加強速度管控與執法。重點路段設置測速取證設備和測速告知標志,相交道路較少的長路段可探索實施區間測速。流量較大、貨車通行比例較高的路段,推行貨車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設一處貨車靠右行標志。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在坡頂位置加強貨車安全提示,引導貨車及時調整制動性能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公安部門牽頭負責)1.大力提升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能力。繼續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以村道為重點按輕重緩急制定分步治理規劃,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村道,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優先實施。鼓勵具備條件的單車道公路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增設錯車道。加強農村公路通視三角區和路側凈區的管理,優化改善視距,加強視線誘導。監督權屬單位加強公路用地范圍內窨井蓋安全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深化農村公路“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的農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設信號燈、減速帶(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設施。近三年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超過3人的臨水臨崖等路側險要路段,推動增設或完善警告標志、標線、減速帶、示警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路側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共同負責)2.推進農村公路共治格局。嚴格落實新建、改建農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三同時”制度。(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聯合開展違法涉路施工活動清理整治,重點是未經批準增設平面交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圍內修建建筑物、設置非公路標志等;聯合開展路域環境整治,推動當地政府實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對交通事故多發點段重點掛牌督辦治理,督促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落實。(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共同負責)3.加強農村公路管理與宣傳。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強化農村地區 “兩站兩員”“管護員”等管理隊伍融合,不斷充實農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養護管理力量。(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共同負責)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及時發現、勸導、制止嚴重超員、非法載人、酒后駕駛、非法改裝、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普及交通安全知識,著力增強群眾安全意識、規則意識和法治意識。(公安部門負責)1.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印發方案,部署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以下簡稱精細化提升行動)。2.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成立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責任主體,提出實施要求,細化工作措施。1.2022年4月中旬前,省級公安部門牽頭,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加強公路交通事故數據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清單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主要措施。2.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省級公安部門配合,結合公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清單,通過現場聯合排查方式確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路段清單及主要措施,于2022年5月底前報至“全國公路路網結構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統”。農村公路提升路段同步在“綜合交通地理信息平臺”中落圖。結合動態排查結果,分輕重緩急制定分年度實施計劃。(三)全面實施。(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1.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聯合確定一條高速公路、若干條國省干線、若干條農村公路先行實施,組織專家組進行技術指導,跟蹤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經評估達到目標的,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聯合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根據實施進展和成果,適時組織全國現場調研交流。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分別確定省級精品路,同時報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2.各省(區、市)總結推廣精品路經驗做法,以局部帶動整體,推動本地區公路參照精品路標準進行精細化提升。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根據分工,分年度對本地區實施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有序組織實施工作。3.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每年對全國實施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發布每年度實施工作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實施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要精心謀劃部署,加強統籌協調,構建部門協作分工及協同落實工作機制,共同研究制定本轄區實施方案。要扎實做好各項工作落實,明確任務目標和具體措施,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計劃、有組織地推進實施。(二)加強資金保障。對需要增設或改造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的,屬地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要爭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動將普通公路相關資金納入一般公共預算予以安排。收費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資金從車輛通行費中列支。各地要加強資金績效管理,規范資金使用,確保資金投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交通運輸部將按規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安排補助資金對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予以支持。(三)強化系統治理。公路交通安全提升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要深入理解并堅持系統觀念,運用系統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要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全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學化、系統化、精細化水平。積極穩妥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遵從一致性原則,不提不切實際的要求,不搞標新立異的創新。推動農村地區自然村、農業生產場區通硬化路,落實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措施,為農村群眾出行創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四)建立聯動機制。推動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資源融合,共享供電、光纖、桿件等基礎設施和監控、卡口的視頻、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舊橋隧按要求及時采取管控措施,加強改造施工期間交通安全通行保障。完善交通應急指揮體系和協作機制,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快速聯動,實現“一點布控、全線響應、聯動打擊”。進一步規范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堅決打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定期公布公路交通安全情況,對“三同時”制度不落實、違法涉路施工活動、違法超限超載以及交通安全風險突出等實行聯合掛牌督辦,推動各相關部門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形成整治合力。(五)強化動態跟蹤。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健全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動態掌握精細化提升行動實施情況,加強對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的督促,及時將實施進展向當地政府報告。建立健全實施效果動態跟蹤長效機制,對已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實行動態管理。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將根據各地工作實施進展,適時組織技術支持單位開展調研和指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六)加強信息報送。建立精細化提升行動信息報送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底,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部門于每年3月、6月、9月、11月的25日分別向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報送工作推進情況;于每年12月10日前,分別向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報送年度工作總結;2025年12月10日前報送精細化提升行動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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